在美國的醫療體系下,病人是無法直接去看專科醫生(specialist),
例如:眼科、骨科、神經科...。
他們必須跟自己的家庭醫生談過,並接受家庭醫生的診斷之後,
才能由家庭醫生那,拿到診斷建議書,或是幫他們掛號,
之後才能去看專科醫生。

家庭醫生,通常是由 GP (general practitioner) 擔任,
也就是「全科醫生」或是「普通醫生」。

在美國,可是不允許未經GP同意,就直接找上專科醫生的唷

布雷克來亂的英語教室,我們下次見 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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